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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十问十答来了!
发布时间:2023/1/3 10:05:34     点击: ( 129 )

南京市政府印发的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》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啦!

政策实施后待遇有什么改变?个人账户如何实现家庭共济使用?这些都与你息息相关!快来看看吧!

   个人账户计入政策如何调整?

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,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%;

2023年1月起退休人员(退职)个人账户调整按照2022年12月份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按月定额划入。

改革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有什么变化?

取消了起付标准,提高了费用上限。费用越高基金支付比例越高

门诊统筹待遇需要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吗?

不需要。

参保人可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、医保电子凭证等至具有门诊统筹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,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。

门诊统筹待遇能否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?

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