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引言
当前,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结构优化、质量提升、动力转换的关键期,推动中小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道路,进一步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效益,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。
2、从微观层面来看,“专精特新”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、塑造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。
当前,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3000万家,占企业总数的95%以上,是企业中数量最大、最具活力的群体,在促进经济增长、推动创新、增加税收、拉动就业、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
然而相比于大型企业,中小企业在人才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处于劣势,大多数处于价值链中低端,甚至部分企业长期在生存边缘挣扎。特别是近年来,国内要素成本上升、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增多,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承压,生存愈发艰难。中小企业只有集聚要素资源形成相对优势,积极创新工艺技术,研发生产特色产品,满足消费者日趋复杂多样的需求,在某个细分领域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,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。
3、从宏观层面来看,“专精特新”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、破解“卡脖子”难题的重要路径。
中小企业虽小,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“毛细血管”和“神经末梢”,有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。目前,各地培育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已达4万多家,这些企业成为地方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表现出很强的抗风险能力,率先复工复产;一些企业在市场订单萎缩、物流受阻的大环境下,依托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逆势增长。同时,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长期专注于某个细分市场,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,且具有较强创新研发实力和配套能力,对补齐产业链条、弥补关键环节短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。当前,我国在某些产业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,导致出现一批“卡脖子”问题,而数量众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通过加强自主研发,能够有效增强产业链创新实力,降低进口依赖,显著提升相关产业的核心竞争力。
4、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,制定“专精特新”类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
实际上,许多发达国家都专门制定了“专精特新”类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,其中美国、日本、韩国等国的做法最为成功且具有代表性,美国将这类企业称为利基企业,日本称为高利基企业,韩国称为中坚企业。
4、1美国的利基企业是指集中力量于某个特定的细分目标市场,或重点经营一个产品和服务,进而创造出产品和服务优势的企业。利基企业是美国最具创新活力的组成部分,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利基企业发展。如在全国设立了由1万多名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组成的经理服务公司和近1000个利基企业发展中心,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;为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,美国制定了“利基企业出口流动资本项目”,使多数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个项目为利基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贷。
4、2日本把在细分市场上占有率超过50%的产品称为“高利基产品”,拥有这样产品的企业称为“高利基企业”。日本对高利基企业的支持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。一是重视对高利基企业的认定和宣传。2006年-2009年间,日本实施了“最具潜力300家产品制造中小企业”评选项目,2013年又实施了“百家全球高利基企业评选项目”,重点支持这些企业提高知名度和开展海外业务,并对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加以整理和总结。二是制定专项计划激励企业创新。日本专门制定了企业技术开发补助资金支持政策,2013年又推出了“紧急结构改革计划”,对力争成为全球型高利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。
4、3韩国的中坚企业是指在技术、市场、投资、经营创新及人员招募等方面具有优势和国际竞争潜力的企业。自2010年起,韩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坚企业。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组建了提供海外市场和营销信息的“中坚企业国际营销支援中心”,知识经济部选定了300家潜力型企业并为其提供整套支持方案。韩国专门针对中坚企业拟定了原创技术开发专项,同时设置了企业难题解决中心,强化政策精准发力。
5、小规模、大协作,实现集群式崛起
顺应国际国内发展潮流,我省也应通过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、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、助力企业打造自主品牌、引导企业加强协作配套、建立统计监测制度、构建政策扶持体系等,加快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步伐。
5、1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开展技术研发,同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。中小企业应充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机遇,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制造生产环节向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。鼓励中小企业设立研发机构,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。引导高校、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、成果转化、人才培养等支持和服务。同时,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导致的基础技术供给不足问题,政府应统筹推动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。可立足区域特色优势产业,通过组建行业技术中心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,以及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等方式,研发并推广一批重大共性技术创新成果;鼓励各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,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展工程化研究应用。
5、2助力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打造自主品牌,设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。实施中小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,引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,提高商标注册、运用、管理和保护能力。引导中小企业加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的使用,建设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。对中小企业争创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,以及收购境外商标品牌等给予支持。以富有“专精特新”特质的中小企业集群为载体,打造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品牌、区域品牌,扩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群体的知名度。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支持中小企业研发、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。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团队,开展专利申请、人才培训、预警分析、标准制定、维权诉讼等服务,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。
5、3引导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加强协作配套,构建大中小企业协作共生网络。“小规模,大协作”是中小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之路的重要支撑,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协作配套可以实现共荣共赢。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、大项目,采取专业分工、服务外包、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,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提高协作配套能力。推动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、生产制造、物资采购、市场营销、资金融通、品牌嫁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,进而实现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精准布局。可以借鉴德国经验,采取公开车间现场的方式,对中小企业进行内部培训,搭建与大企业的对接平台。鼓励大学、科研院所、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,为中小企业开发、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。
5、4建立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统计调查制度,完善企业生产运营监测机制。逐步建立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统计制度,不定期发布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统计数据,编制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运营指数和金融条件指数等。建立全省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调查制度,定期由第三方机构对各市、县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发展示范县。建立完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生产运营监测机制,以全省培育的3000多家“专精特新”企业为基础,选择“十强”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节点企业,对其产品、产值、税收、用地、能耗、安全、环保等信息进行监测,形成“行业龙头企业+上下游企业”产业链图谱。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即时反馈机制,收集企业问题和政策诉求。
5、5 构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政策扶持体系,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园区建设。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与机制保障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,围绕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展需求,研究制定阶段化税收减免政策、研发税费优惠政策等。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,采取“资助+期权+激励”相结合的方式,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。推动银行机构开展“专精特新”专项融资服务,提供低成本、中长期贷款。完善针对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,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。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,探索推进中小企业债券和票据发行;探索股权融资、融资租赁和设备抵押贷款等融资模式。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,从“政策+资本+服务+载体”等方面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。建设升级版中小企业园,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汇集,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发展保驾护航。